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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匿房产信息,怎么办
来源:上海法律咨询热线   作者:赵耀兵律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些狡猾的人在离婚前就已秘密在他处购买了房产。在离婚时,购房者故意不提及这个房产,因此这个房产也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上海离婚房产律师建议的处理方法:由于买房手续繁琐耗时,在夫妻日常相处中,难免会有购房者暴露一些痕迹。一旦一方的行为有所诡秘或异常,引起另一方怀疑有其他房产,另一方需留意查看一方的票证和银行交易记录,查找是否存在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或向房产公司支付的记录等。若一方的行为毫无痕迹可寻,就需通过推理判断是否购房。例如:若一方购置了其他房产,可根据另一方的了解,推测购房位置在哪里?若设想可能用于情人居住,可展开调查情人的住所,查找门牌号,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实该房屋的产权情况。若可能为亲属使用,首先确定排查范围,然后逐一排除。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私自购房后,瞒报的可能性较小,即便以上调查无果,也需密切留意一方是否与房产中介公司有往来,可能存在出租的可能。

        处理费用问题:通常情况下,凭借对方当事人个人力量和能力很难完成上述证据调查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律师有调查取证权。因此,至关重要的做法是委托专业经验丰富的离婚房产律师来进行离婚房产的调查取证,当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房产调查取证增加律师费成本费用,但房产的价值至少数几百万元,与可能获得的收入相比,对律师费用、投入、风险和回报的比较,就不言而喻了。


  2022-08-01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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